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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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工商管理专业评高级职称条件

河北省经济系列正高【gāo】级经【jīng】济师职【zhí】称【chēng】申报评审条件评审【shěn】标准:以习近平【píng】新【xīn】时代中国特【tè】色社【shè】会主义【yì】思【sī】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què】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shí】”、坚【jiān】定【dìng】“四个自信 ………

职称证

河北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评【píng】审标准:以习近【jìn】平【píng】新时【shí】代中【zhōng】国特【tè】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dǎo】,深刻领悟“两个确【què】立”的决定【dìng】性意义,树牢“四个意【yì】识”、坚定【dìng】“四个自信”、坚决做【zuò】到“两个维护”。具有系统【tǒng】、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shí】务经验,熟悉与【yǔ】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经济政【zhèng】策。熟练运用经济工作专业理论【lùn】、方法、技【jì】巧【qiǎo】和相【xiàng】关政策法规,高标【biāo】准组织设计【jì】、实施【shī】和评估经【jīng】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具有较强的【de】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jué】经济活动【dòng】中重大疑难问题【tí】的能力,能够针对具【jù】体经济【jì】问题,开展经济政策、理论与实【shí】务【wù】研究,创【chuàng】新经济经营管理【lǐ】理【lǐ】念和专业方法,为本【běn】行业(地区、部【bù】门)的【de】经营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chū】建设【shè】性意【yì】见。工作业绩突出【chū】,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gōng】作的从业人【rén】员高效合【hé】规地开展工作,并【bìng】通【tōng】过专业督导,改进工【gōng】作方法,提高本【běn】行业【yè】职业【yè】能【néng】力水平。

经济正高级职称条件

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tiáo】件适用【yòng】于【yú】大【dà】、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工【gōng】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cái】政税收【shōu】、金融管理、农业经济、建筑与房【fáng】地产、运输经【jīng】济、知识产【chǎn】权、旅【lǚ】游【yóu】经济【jì】、保险专业岗位中从事经济【jì】研究、经济管【guǎn】理【lǐ】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r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sī】想【xiǎng】,遵【zūn】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fǎ】和【hé】法【fǎ】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rè】爱【ài】本职工作,身心健康【kāng】,具【jù】备履【lǚ】行岗位职责的能【néng】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jiāo】育。

(四)取【qǔ】得高【gāo】级经【jīng】济师职称后,年度考【kǎo】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rèn】职要【yào】求的最低年【nián】限数量【liàng】。

(五)具备大学本【běn】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经【jīng】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zhí】责【zé】相关工【gōng】作满【mǎn】 5 年。技工院校毕【bì】业生按照相对应【yīng】的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yī】)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yuán】参加市(厅)级以上国民【mín】经济中长期规划编制、行业【yè】规划【huá】编制或【huò】重【chóng】大项【xiàng】目咨询【xún】等工作。

(二)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市(厅)级以上重点课题。

(三【sān】)连续主持大、中型企事【shì】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 4 年以上【shàng】;或作【zuò】为骨干【gàn】人员连【lián】续参与大、中型【xíng】企事业单【dān】位的经济管理【lǐ】工作 5 年以上;或【huò】作【zuò】为主【zhǔ】要人员连续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jīng】济管理【lǐ】工【gōng】作 7 年【nián】以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管【guǎn】理国家【jiā】或省【shěng】(部)级重点项目的筹【chóu】建、投产工【gōng】作;或【huò】主持【chí】或作为骨干【gàn】人员管【guǎn】理市(厅)级重点项目【mù】的筹建、投产工作;或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企业上市【shì】工作;或【huò】主【zhǔ】持或作为骨干人员【yuán】参与企【qǐ】业兼并重【chóng】组工作。

(五)自参加【jiā】工作后,在县级以下企事【shì】业单位的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lǐ】、财【cái】政税收、金融管理、农【nóng】业经济【jì】、建筑与房地产【chǎn】、运输经济、知识产权、旅【lǚ】游经济、保险【xiǎn】专业岗位中从事经济研究【jiū】、经济【jì】管理工作满【mǎn】 15 年【nián】。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本专业【yè】省(部)级二等奖 1 项以【yǐ】上;或省(部)级三【sān】等奖、市【shì】(厅【tīng】)级【jí】一【yī】等奖 2 项【xiàng】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yuán】)。

(二【èr】)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国家级课【kè】题 1 项【xiàng】;或主持完成【chéng】省【shěng】(部)级课题 1项、作为主要【yào】人【rén】员【yuán】完成省(部)级课题【tí】 2 项以上;或主持【chí】完成市(厅)级课题 2 项以上、作为骨【gǔ】干人员完成市【shì】(厅)级【jí】课题 2 项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对【duì】总价【jià】值 3000 万【wàn】元以上的经济【jì】项目进行咨【zī】询【xún】评【píng】估,经实践证明取得较【jiào】好【hǎo】的经济效【xiào】益和社会【huì】效益【yì】(须提供评估咨询报告和效益证明【míng】)。

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

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条件

(四)主持【chí】或作为骨干【gàn】人员【yuán】制【zhì】定【dìng】的市(厅【tīng】)级【jí】以上规划、政策、方案、研究报【bào】告等,经主管部【bù】门批【pī】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xiào】益和社会效益(须【xū】提供研究报【bào】告和应用【yòng】证明)。

(五)主持或【huò】作为骨干人员【yuán】在大、中型企【qǐ】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工【gōng】作期间,连续 3年取得显【xiǎn】著经【jīng】济效益,每年经济效【xiào】益提升【shēng】 300 万元以上;或主持或【huò】作为【wéi】骨干人员【yuán】在【zài】大、中型企事业单【dān】位的【de】经【jīng】营管【guǎn】理工作期间,连续 3 年扭亏 200 万【wàn】元以上(以缴纳税金凭证为【wéi】有效依据【jù】)。

(六【liù】)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yuán】对大、中型【xíng】企事【shì】业的【de】经【jīng】营管理和发展模式进行创新【xīn】并被单位采【cǎi】纳应用【yòng】,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研究【jiū】报告和【hé】应用证明)。

(七【qī】)独立或作为骨【gǔ】干人员【yuán】,公【gōng】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含译著【zhe】)1 部,独【dú】立【lì】撰写不少【shǎo】于 15 万字;独【dú】立或【huò】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bǎn】的报刊杂志【zhì】上发表本专【zhuān】业论【lùn】文 5篇以上,其中核【hé】心期刊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八)独立撰写较【jiào】高【gāo】水平的经济分析报告【gào】 3 篇以上,其【qí】中 2 篇被【bèi】省级【jí】有关领导批【pī】转推广(须提供【gòng】分析报告和批示);独立撰写的【de】政策建议得【dé】到省委【wěi】、省政府【fǔ】主要领【lǐng】导批示,并被【bèi】政府决策采纳(须提供政策建议和领导批示);主【zhǔ】持大【dà】型【xíng】经济【jì】活动的组织工作,近三年每年主【zhǔ】持 1 次以【yǐ】上本行业市(厅)级以上规模【mó】、高层次【cì】有影响的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重大活【huó】动,本人【rén】在大会上发表【biǎo】学术【shù】价【jià】值较高的学【xué】术【shù】报告或专题演【yǎn】讲【jiǎng】(须提【tí】供会议手册、会【huì】议签到【dào】表、演讲照片【piàn】等)。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jì】突出,做出重【chóng】要贡献的高级经济师【shī】,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wèi】,符合现任职【zhí】称规定【dìng】年限要求,由 2 名【míng】以上具备正高【gāo】级职【zhí】称的【de】同行专家推【tuī】荐,或具备规定学历【lì】学【xué】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tiáo】件中【zhōng】的一条,可破格【gé】申报:

(一【yī】)获本专业国【guó】家【jiā】级二等奖 1 项【xiàng】以上(以【yǐ】奖励【lì】证书为准【zhǔn】,限【xiàn】额定人员),或获本【běn】专【zhuān】业省(部)级一等【děng】奖 1 项以上(前三名)。

(二)独立撰写【xiě】的政策【cè】建【jiàn】议得到省委、省【shěng】政府主【zhǔ】要【yào】领导批示,并被政府决策采【cǎi】纳,转化为实【shí】施方案(须提供政策建议和领导批【pī】示);作为【wéi】主持【chí】人员在经济管理模式、方法等方面有重大【dà】创新,成果【guǒ】被同【tóng】行业广泛采【cǎi】用,取得显【xiǎn】著的【de】经济效益【yì】和【hé】社会效益,极【jí】大地推动【dòng】经济社会进【jìn】步(须提供研【yán】究报告和证明材料【liào】)。

六、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企【qǐ】业划分标准【zhǔn】:参照《关于印发【fā】中小【xiǎo】企业划【huá】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gōng】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hào】)。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gōng】班【bān】、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jì】师)班毕业,可分别【bié】按照中专、大【dà】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yīng】系列职【zhí】称【chēng】。

(四)年度考【kǎo】核:对具备大学本【běn】科以上【shàng】学历或学士【shì】以上学位,取得高【gāo】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本【běn】专业技术【shù】工作满【mǎn】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àn】照累计【jì】5年考核【hé】均合格以上【shàng】掌握【wò】。

(五)在【zài】“四、业绩成【chéng】果条件【jiàn】”中,同一事【shì】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jǐ】个条【tiáo】款【kuǎn】,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bú】累计。

(六)主持:项目或课题【tí】的总负【fù】责人,是【shì】指负责该课题的全面工作,并在课题中承【chéng】担主要工作,撰写成【chéng】果总结报告【gào】的【de】人员,一般为项目【mù】第【dì】 1 名【míng】;骨干人员为前 3名,主要人员为前 5 名。

经济系列正高职称

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条件

(七)课【kè】题是【shì】指国家、省【shěng】、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dān】位代【dài】表政府发布立项【xiàng】的研究课题【tí】,代表着学科和科【kē】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shí】践【jiàn】意【yì】义。按照课题立【lì】项来【lái】源分为国家级【jí】、省部【bù】级、市【shì】(厅【tīng】)级课题。非政府部门【mén】指定或授权的各【gè】行业协【xié】会、学会、研究【jiū】会课题不予【yǔ】认定,各种以鉴定【dìng】方式通过【guò】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zhuān】业技术人员承【chéng】担完成的课题【tí】要【yào】与其专业【yè】或岗【gǎng】位工作相关。

(八)国家级【jí】奖是指【zhǐ】国家【jiā】科技奖【jiǎng】(5 个子项)、全【quán】国企业【yè】管【guǎn】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省(部)级奖是指本专业省【shěng】科【kē】学技术奖、省社科优秀【xiù】成果奖、省社会科【kē】学【xué】基金项目【mù】优秀成果【guǒ】奖、省【shěng】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

(九)获奖项目的“额定人员”是指取得获奖证书的人员。

(十【shí】)著作【zuò】是【shì】指具有【yǒu】 ISBN 书【shū】号【hào】的著作;公开出版【bǎn】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chū】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yǒu】 ISSN 刊【kān】号和【hé】 CN 刊【kān】号的学术期刊,学术【shù】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jí】、论文集;报刊是指省级以【yǐ】上报纸理论版【bǎn】。

(十一)“核【hé】心期【qī】刊”的界【jiè】定:北京大学编【biān】制的“中文【wén】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shōu】录的期刊;南【nán】京大学编制【zhì】的“中文社会科学索【suǒ】引【yǐn】(CSSCI)来源【yuán】期【qī】刊”收【shōu】录的期刊【kān】;中国社会【huì】科学院编制【zhì】的“中国【guó】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收录的期刊。

(十二)在论文发表中,按照国际惯例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来【lái】自河北省客【kè】户的【de】评论:老师【shī】,经济类职称是不【bú】是要先考试呢【ne】?是【shì】考【kǎo】评【píng】结合着来吗?分申报专业吗?还是说【shuō】经【jīng】济系列的都是先考后评呢?都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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