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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筑中级职称申报: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证

评审标【biāo】准【zhǔn】:以习近平新【xīn】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lǐng】悟“两个确立”的决定【dìng】性意义【yì】,树牢“四个意识【sh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熟【shú】练掌握并能够灵【líng】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hé】专业技术知识【shí】,熟悉本【běn】专业【yè】技术【shù】标准和【hé】规程,了解本专业新【xīn】技【jì】术、新【xīn】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de】现状和【hé】发展趋势,取【qǔ】得有实用【yòng】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yǒu】独立承担【dān】较复【fù】杂工程项目的工【gōng】作能【néng】力【lì】,能解决本专【zhuān】业范【fàn】围【wéi】内较【jiào】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有【yǒu】为解【jiě】决复杂【zá】技术【shù】问题【tí】而撰写的研究成果【guǒ】或技【jì】术报告【gào】。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程【chéng】师的【de】能力。

建筑中级职称申报

建筑中级职称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xué】习贯彻【chè】习近平新时代中【zhōng】国【guó】特【tè】色社会主【zhǔ】义【yì】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wǔ】)具备硕【shuò】士学位【wèi】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zhù】理工程师职【zhí】称后【hòu】,从事【shì】本专业【yè】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k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qǔ】得助【zhù】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gōng】作【zuò】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dé】助理工程师【sh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jì】术工作满4年。技【jì】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bào】。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zuò】为科研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国【guó】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yuán】参加【jiā】省【shěng】(部)级科【kē】研项【xiàng】目1项以上【shàng】或市【shì】(厅)级科研项目2项【xiàng】以上,并【bìng】通【tōng】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shōu】。

2.参与【yǔ】编制【zhì】完成行业或地方标【biāo】准,并通过【guò】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shī】。3.参加1项以上跨市域(地【dì】级)的区域【yù】规划【huá】或【huò】20万人口以【yǐ】上的城市总体规划。4.依【yī】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jìn】专业【yè】执业资格【gé】证书,且注册【cè】在本申报单【dān】位。

5.作为主【zhǔ】要【yào】人员参加【jiā】完成1项以上县城【chéng】总【zǒng】体规划【huá】或县域城镇体【tǐ】系规划,或相当于上【shàng】述规模的开发区、园区【qū】等【děng】总体规划,或3项以上【shàng】有【yǒu】较复【fù】杂内容的专项规【guī】划。参【cān】加完成1项【xiàng】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共设施规【guī】划或【huò】2项以【yǐ】上国家、省级旅游【yóu】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huà】名城(名镇、名村)专项【xiàng】规划。

6.作为主要【yào】人员参加完成3项10公顷以上的详细规【guī】划(含【hán】控制性详细规划【huá】、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jìng】景【jǐng】观规划),或有【yǒu】较复【fù】杂内容的专项【xiàng】规划(如交通【tōng】规【guī】划、文物或历史【shǐ】地段保护规划【huá】、风景地段规【guī】划)。

(二【èr】)从【cóng】事【shì】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或【huò】项【xiàng】目管理、岩【yán】土工程、安【ān】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条:

1.作为科研项目专【zhuān】业技术人【rén】员【yuán】参加【jiā】国家级科研项【xiàng】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yuán】参加省(部)级【jí】科研课题1项或【huò】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yǐ】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zǔ】织【zhī】的鉴定或验【yàn】收【shōu】。

2.参与编制完【wán】成行业或地方标准【zhǔn】,并通过省【shěng】(部)级【jí】业【yè】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3.参加推广应用新结【jié】构、新技术【shù】、新工艺、新【xīn】产品2项【xiàng】以上。

4.依法【fǎ】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xiàng】近专业执【zhí】业【yè】资格证书,且【qiě】注【zhù】册在本申报单位。

5.从【cóng】事建筑设计、建筑施【shī】工、岩土工【gōng】程、安装工程【chéng】、装【zhuāng】饰装修工作的工程【chéng】技术【shù】人员按专业分别具备以下【xià】条件:

①建【jiàn】筑设计:参加完成1项【xiàng】以上大型【xíng】工【gōng】程【chéng】项目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3项以上小型以【yǐ】上工程项目的设计【jì】;

②建筑施工、监理【lǐ】及项目管【guǎn】理:参【cān】加完成1项以上一级【jí】房【fáng】屋建筑工程【chéng】或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以上工程项【xiàng】目的【de】施工【gōng】;

③岩土工程(岩土勘【kān】察、设计、测试、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和【hé】工程【chéng】测量,建设项目【mù】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gū】,地质灾害【hài】治理工程勘【kān】察、设计和施工,水文地质【zhì】、工【gōng】程地质、环境【jìng】地质【zhì】调【diào】查等):参加完成2项以【yǐ】上大型或3项以【yǐ】上【shàng】中小型【xíng】工程;

④安装【zhuāng】工程(管道【dào】、钢结构、工【gōng】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yí】表等):参加完成1项以【yǐ】上【shàng】一级机电安【ān】装工程或2项以上二级机电【diàn】安装【zhuāng】工程【chéng】以上工程项目的【de】施工;

⑤装【zhuāng】饰装【zhuāng】修:参加【jiā】完成1项以上一【yī】级房屋建筑【zhù】工程或2项以【yǐ】上二【èr】、三级房【fáng】屋建筑工程以上工程【chéng】项目装饰装修的施工;

(三)从事建设工程【chéng】管理(质量监督、安【ān】全监督、招【zhāo】标代理、工【gōng】程测量、质量检测、造价管理)工程技术人员【yuán】,具【jù】备【bèi】下【xià】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为【wéi】科研项目专【zhuān】业技术人员参加过【guò】国家级科【kē】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jì】术【shù】人【rén】员参加过省(部)级【jí】科研【yán】项目1项以上【shàng】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bìng】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jiàn】定或验收。

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3.依【yī】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yè】或【huò】相【xiàng】近【jìn】专【zhuān】业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4.从事质【zhì】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biāo】代【dài】理等【děng】工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作【zuò】为专业技术人员【yuán】参【cān】加完成3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chéng】或市政【zhèng】公用工程,或6项以上二【èr】、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huò】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安【ān】全监督、咨询、招投标【biāo】等工作;从事工程【chéng】监【jiān】理【lǐ】、项目管【guǎn】理工作的工程【chéng】技术人【rén】员:作为专业【yè】技【jì】术人员参加完成【chéng】1项一级房屋建筑工【gōng】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jiàn】设或2项以【yǐ】上二、三级房屋【wū】建筑【zh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chéng】建【jiàn】设的监理、项目管理工作。

5.从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jiān】测)的工程技【jì】术人【rén】员:作为【wéi】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chéng】一【yī】级房屋【w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yòng】工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或二、三级【jí】房屋建筑工【gōng】程或【huò】市政公【gōng】用工程【chéng】建设【shè】项目5项以上的工程测【cè】量、质量【liàng】检测(监测【cè】)工作。

6.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建设工程造【zào】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zhǔn】(规范、规程、规则)的【de】编制工【gōng】作的【de】工程造【zào】价技术人员【yuán】,须具【jù】备下列条【tiáo】件之【zhī】一:

①作为专业技术人【rén】员【yuán】,参加完成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3项以上二、三类【lèi】建筑【zhù】工程【chéng】建设项目【mù】以上的【de】工程【chéng】造价【jià】确定【dìng】的编制;

②作为专业技术【shù】人【rén】员,参加完成全国统【tǒng】一、省(区、市)、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jù】以【yǐ】及国家【jiā】或地方计【jì】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制和管理;

③作为【wéi】专业【yè】技术人【rén】员,参加过编【biān】制本地区【qū】的新技术【shù】、新工艺【yì】、新产品2项以【yǐ】上补充计价依据并发布执行。

(四【sì】)从事公用事业(给排水、燃气【qì】、供热、污【wū】水【shuǐ】和垃【lā】圾处理)工程的科研、规划、设计、施【shī】工、管【guǎn】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yuán】,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jì】术人员【yuán】参加【ji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wéi】专业技术【shù】人员【yuán】参加过省(部【bù】)级【jí】科【kē】研项目【mù】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mù】2项以【yǐ】上,并通过业务主管【guǎn】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2.参【cān】与编制【zhì】完成【chéng】行业或地【dì】方标准,并通过省【shěng】(部)级【jí】业务【wù】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参加完成1项以上【shàng】大型或【huò】2项以【yǐ】上中【zhōng】型或3项以上小型以上工【gōng】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施工管【guǎn】理工【gōng】作。

4.公【gōng】用事业生产运营企【qǐ】业从事本专【zhuān】业生产【chǎn】技术连续工作5年以上【shàng】,无重【chóng】大责任【rèn】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5.依法【fǎ】取得【dé】国【guó】家相关专【zhuān】业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证【zhèng】书,且注册【cè】在本申报单位。

(五)从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liáng】、照【zhào】明与交【jiāo】通)科【kē】研、规【guī】划、设计、施【shī】工、管理等工作的【de】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条:

1.作为【wéi】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rén】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zuò】为专业技【jì】术【shù】人员【yuán】参【cān】加【jiā】过省【shěng】(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担任过单项【xiàng】研究报【bào】告的主要撰写人。

2.参与编制完成行【háng】业或地方标【biāo】准,并通过省【shěng】(部)级【jí】业务主管【guǎn】部【bù】门批准实施。

3.参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huò】两【liǎng】2项中【zhōng】型城市道路【l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或3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liáng】工程建设项目设计【jì】、施工,或累计【jì】完成【chéng】2平方公里的道【dào】路交【jiāo】通规【guī】划【huá】设【shè】计与【yǔ】施【shī】工。

4.担任城市道【dào】路、桥【qiáo】梁、照明维【wéi】护管理的工【gōng】作【zuò】人员,完成4项以上独立维护工程,且在养【yǎng】护管理单位连续【xù】工作满6年以上,负【fù】责的设施完好,未出【chū】现安【ān】全事故。

(六)从事风景园林的科研【yán】、规划、设计【jì】、施【shī】工、养护管理、生【shēng】产【chǎn】工作的工程【chéng】技术【shù】人员,具备【bèi】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参加过2项以上省、市或部委科研项目的研【yán】究工作,科研【yán】成果【guǒ】通过专家【jiā】验收【shōu】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jiū】先进水【shuǐ】平。

2.参【cān】与编制完成【chéng】行业或【huò】地方标准,并通过【guò】省(部【bù】)级【jí】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参加完成【chéng】1项以【yǐ】上国【guó】家【jiā】级风景【jǐng】名胜区规划,或2项以上省、市级【jí】风景名胜区【qū】规划【huá】,或2项以上【shàng】城市绿地系【xì】统规划,或2项以上风景园林其它项【xiàng】目规划等工【gōng】作。

4.参与完成1项一【yī】级【jí】或2项二级或4项三级风景园林工【gōng】程的施【shī】工,工【gōng】程经验【yàn】收合格。

5.负责各类绿地【dì】的养护管理或【huò】苗【miáo】木生产,连续两个年【nián】度【dù】达到养【yǎng】护和生【shēng】产标准。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huò】省(部)级【jí】或市(厅)级【jí】优秀【xiù】规【guī】划、勘察、设计奖。获省(部)级或市(厅)级【jí】建【jiàn】筑业【yè】、房地产业行业奖。

(三)参与【yǔ】研究制开发或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材【cái】料、新技术设备【bèi】、新工艺等,已投入【rù】生产,可比性【xìng】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内先进【jìn】水平1项以【yǐ】上,经市【shì】级以上专业主管【guǎn】部门鉴【jiàn】定【dìng】认【rèn】可(附鉴【jiàn】定材料)。

(四【sì】)参与推广应用【yòng】新技术【shù】2项以上,并【bìng】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mén】鉴定认可(附鉴定【dìng】材【cái】料)。

(五)参【cān】与解决设计、施工【gōng】、监理(项目技【jì】术管理)、安装中的复【fù】杂技【jì】术问题2项以上【shàng】,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shàng】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rèn】可(附鉴定材料)。

(六)参与建筑【zhù】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技术管理),应用国省内【nèi】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包【bāo】括建筑造【zào】型【xíng】和建筑布局),取得【dé】经济社【shè】会效益,经市级【jí】以上专业主管部门【mén】鉴定【dìng】认可(附【fù】鉴定材料)。

(七)参与1项中【zhōng】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zhuāng】、调试任务,经实【shí】践检【jiǎn】验,达【dá】到了要【yào】求并【bìng】通过【guò】市【shì】(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dìng】(验

收)。

(八【bā】)获本专业【yè】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huò】与本专业有关【guān】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xiàng】以上(以专【zhuān】利证书为【wéi】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本人撰写直接承担项【xiàng】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háng】性分析报告、科学【xué】实【shí】验报告、研究设计报【bào】告、技术论【lùn】证报告、专利成果【guǒ】报【bào】告、技术总结、工程设计方【fāng】案【àn】及【jí】说明、施工【gōng】组织【zhī】设计、专【zhuān】项【xiàng】方案、监【jiān】理规【guī】划等)2篇及【jí】以上【shàng】,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shàng】发【fā】表本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2.提出的科技建议1项以上【shàng】被有关【guān】部【bù】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háng】专家评议,认为【wéi】对科技进【jìn】步【bù】或行【háng】业发展有一定【dìng】促【cù】进作用(附评【píng】议材料)。

(十)在【zài】企业生产一线【xiàn】的【de】工程技术人员,完成【chéng】消化【huà】、吸收先【xiān】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进设备1项以【yǐ】上,有创新的【de】技术成就【jiù】,通【tōng】过市(厅)级业【yè】务主管部【bù】门的鉴定(验收)。

(十一【yī】)基层【céng】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chéng】中小【xiǎo】型工程【chéng】项目3项以【yǐ】上,其项目通过县级【jí】及【jí】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shōu】(附验收材料)。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èr】)省(部)级:省是指行【háng】政划分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wěi】、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shè】区【qū】市;厅是指省【shěng】政府【fǔ】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nián】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mǎn】2年的【de】专【zhuān】业【yè】技术人员,按【àn】照累计2年考【kǎo】核【hé】均合格【gé】以上【shàng】掌握;对具备【bèi】第【dì】二学【xué】士学位,取得【dé】助理工【gōng】程师职称后【hòu】,从事本专业技术工【gōng】作满2年的专【zhuān】业技术人员,按照累【lèi】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zhuān】科以上学历,取【qǔ】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mǎn】4年【nián】的专业技术人员【yuán】,按【àn】照累计4年考核均合格【gé】以上掌握。

(四【sì】)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gōng】班【bān】、预备技师(技师【shī】)班毕业,可分【fèn】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xiàng】应系列职【zhí】称。

(五)学历【lì】是【shì】指教育【yù】部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xiàng】关【guān】专业或【huò】相【xiàng】近专业的【de】学历。取得不【bú】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wèi】)为建筑工程类【lèi】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xué】历(学位【wèi】)可按取得的最高学【xué】历(学位【wèi】)认【rèn】定。

(六)对长期【qī】坚守基【jī】层一线且从【cóng】事建筑工程【chéng】专业技术技能【néng】工作【zuò】的民【mín】营企业专业技【jì】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实际工作业绩,视情况适当放宽学【xué】历要【yào】求【qiú】。

(七)科【kē】学技术奖是指国【guó】家或地方政【zhèng】府【fǔ】、行业主管部门【mén】或被授权的【de】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yè】评奖,及省职改【gǎi】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lì】,是对专业技【jì】术人

员在科学研究【jiū】成果【guǒ】和业【yè】务工【gōng】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kěn】定【dìng】。奖励级【jí】别分为国家级、省【shěng】部级和市(厅)级【jí】。

(八)本专业奖【jiǎng】项为:国家级奖项【xiàng】指【zhǐ】国家科学【xué】技术奖(5个【gè】子项);省级奖项指省科学技术奖【jiǎng】(5个子项);部级【jí】奖项【xiàng】指【zhǐ】国家部委及国家级有关行业学(协)会颁【bān】发的【de】本专【zhuān】业奖励;市【shì】级奖项指【zhǐ】市科学技术奖【jiǎng】;厅级奖是指省直厅局或【huò】省级有关行业学(协)会【huì】颁发的本专业【yè】奖励。上【shàng】述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规划、勘察、设计【jì】类等【děng】奖【jiǎng】项,限额定【dìng】人【rén】员;施工、监理【lǐ】类等奖项,每项【xiàng】目主专业限2人【rén】,其【qí】它专业限1人。

(九【jiǔ】)获得优质工程等【děng】类型奖的认定:以公布的获奖项目、单【dān】位名单为准【zhǔn】,主要获奖人员是【shì】指项目经理(含专业(土【tǔ】建、水【shuǐ】暖【nuǎn】、电器)工【gōng】长各1名)、总【zǒng】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各【gè】专业监理【lǐ】工程师)、项目技术负【fù】责人,且有【yǒu】符合【hé】规定的佐证材【cái】料(如【rú】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mén】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yàn】收签字资料等)。严【yán】禁【jìn】同一获【huò】奖材料重复【fù】使用。

(十【shí】)项【xiàng】目分类,参照【zhào】有【yǒu】关行业【yè】技术【shù】标准【zhǔn】、规范和【hé】规程确定,大、中、小【xiǎo】型【xíng】工程项目,是【shì】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zhì】标准执行;一、二、三级【jí】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gōng】用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监【jiān】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yī】、二、三类建【jiàn】筑工程项目,是按河北【běi】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jù】规定执行。

(十一)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jié】果【guǒ】规【guī】定共同的和重【chóng】复【fù】使用【yòng】的规则【zé】、导则或特定的【de】文件,该文件经协商【shāng】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pī】准。层级是【shì】:国家标【biāo】准、行业标准、地方【fāng】标【biāo】准【zhǔn】和团【tuán】体标准、企业标准【zhǔn】;其中国家标准【zhǔn】、行【háng】业标准【zhǔn】、地方标准(省级政府主管部门【mén】制【zhì】定)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qǐ】业【yè】标准为社会标准。

(十【shí】二)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wéi】核心,运用系统工程【chéng】的【de】原【yuán】理,把先进【jìn】的技【jì】术和【hé】科【kē】学【xué】管理结合起来,经【jīng】过工【gōng】程实践【jiàn】形【xíng】成的【de】综合配套【tào】的【de】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zhèng】工程质量与安【ān】全、环【huán】保、提【tí】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děng】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chóng】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fā】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óng】,是企业技【jì】术水平【píng】和【hé】施工【gōng】能【néng】力【lì】的【de】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家级【jí】(一级)、省(部)级【jí】(二【èr】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shí】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jì】术达到国内领【lǐng】先水平或国际先【xiān】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jí】工法;其关键技术达【dá】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jiào】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de】为省【shěng】(部【bù】)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běn】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yì】或【huò】社会效益【yì】的为企【qǐ】业级工法。

(十三)主【zhǔ】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jì】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rén】、课题【tí】总负【fù】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mù】的全面工作【zuò】,提【tí】出和确定【dìng】项目【mù】的【de】总体设【shè】计方案,编【biān】写工【gōng】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hé】解决关键技【jì】术问题【tí】及疑难问题,协调各【gè】专业工【gōng】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bìng】在项目【mù】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guǒ】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wéi】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fù】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指参【cān】与【yǔ】者至【zhì】少参加了该项目总工作

量的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míng】材料,如【rú】:总结【jié】、单【dān】位证【zhèng】明【míng】、项目实施【shī】过程中有本人签字【zì】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xiàng】目中承担主【zhǔ】要工作或【huò】关键工【gōng】作,或解决【jué】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yuán】,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rén】,一般为项【xiàng】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xíng】项目为【wéi】前【qián】7名【míng】。

(十四)主要【yào】完成人:指科技【jì】成果的【de】主要贡献者(该项科【kē】技成果【guǒ】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yī】般9-21人【rén】,较大【dà】综【zōng】合性科技成【chéng】果一般不【bú】超过5人。

(十五)主要【yào】起草【cǎo】人【rén】员是指标准【zhǔn】、规程、技术规范、法规等的【de】主要创作(编写)人和单【dān】位。一般不超过5人,重大综合性基【jī】础标准不【bú】超【chāo】过7人【rén】,以出版物所【suǒ】列人员名【míng】单【dān】为准。

(十【shí】六)成【chéng】果推【tuī】广转化【huà】取得重大经济【jì】效益【yì】,指【zhǐ】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yòng】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xù】两年占该【gāi】企【qǐ】业【yè】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30%以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dà】经济【jì】效益,指在技术【shù】发明、创新、改造【zào】、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jì】效益连【lián】续两年占该企业【yè】利税总【zǒng】额(400万元【yuán】以上)20%以【yǐ】上;

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指【zhǐ】在技术发【fā】明、创【chuàng】新【xīn】、改造、专利、推【tuī】广、应用中,取得的经【jīng】济【jì】效益连【lián】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é】(400万【wàn】元以上【shàng】)10%以上。

(十七)公开【kāi】出版的【de】著作指具【jù】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zhǐ】作者在某【mǒu】一学科【kē】领域内从事多【duō】年系统深【shēn】入的研究,撰写的【de】在理【lǐ】论上有重要意义【yì】或实验上有【yǒu】重大发【fā】现的【de】学术研【yán】究【jiū】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de】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bǎn】部门批准,在我国【guó】境内出版的具有【yǒu】ISSN刊号【hào】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qī】刊。核【hé】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yǐn】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kān】要目总览收录的期【qī】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zhōng】文【wén】科技【jì】期【qī】刊数【shù】据库【kù】”等主流数据库进【jìn】行【háng】论文信息的【de】检【jiǎn】索,不含【hán】增刊、特刊、专【zhuān】刊、专辑、论文【wén】集。

(十八)在“四、业绩成果【guǒ】条件【jiàn】”中,同一事项【xiàng】若同时【shí】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kě】其满足最前【qián】面【miàn】的一个条款;同一【yī】项目获多个奖项【xiàng】的,仅【jǐn】以【yǐ】最高奖项【xiàng】作【zuò】为业绩材料【liào】,所【suǒ】提供业绩不累计。

(十九)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不含)以下从【cóng】事建【jiàn】筑工程专【zhuān】业工作【zuò】的【de】人员【y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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