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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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生物医药技术专业高、中级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条为适【shì】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fā】展【zhǎn】的新要求,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yè】持续健康快速【sù】发展,促进生物医药【yào】技术专业人才队伍【wǔ】建设【shè】,科学、客观【guān】、公正【zhèng】地评【píng】价相关专业【yè】技【jì】术人员 ………

职称证

天津职称

第一条  为适应中【zhōng】国特色社【shè】会主义【yì】建【jiàn】设事业发【fā】展的【de】新【xīn】要求,推动本【běn】市生物医【yī】药【yào】产业持续健康快【kuài】速发【fā】展,促进生物医药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guān】、公正地【dì】评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yuán】的能力和【hé】水平,创造【zào】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jìng】,根据国家和本市职称改【gǎi】革工作有关政策【cè】规定,制定【dìng】本评审标准【zhǔn】。

第二条  专业领域

本【běn】标准中【zhōng】生物医药技术专业是指与生【shēng】物工程、生物技【jì】术、生物【wù】化学、生物制药、化【huà】学制【zhì】药、中药制药、医疗器械【xiè】、医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专业【y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标【biāo】准适用于本市企【qǐ】事【shì】业单位(包【bāo】括非公经济组织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zhōng】从【cóng】事生物医【yī】药技术专业基础研【yán】究、应用【yòng】研究及产品【pǐn】开发等工作,申报【bào】高级(研究员、副研【yán】究员)、中级(助理研究员)任职【zhí】资【zī】格的专业技术人员【yuán】。

第四条  基本条件

申报人【rén】员必【bì】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guó】,遵【zūn】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dé】和敬【jìng】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致【zhì】力于科【kē】学研【yán】究事业,积极为社会【huì】主【zhǔ】义现【xiàn】代化建设服务【wù】。

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为“称职”以上。

第五条  学历和资历

(一)申报研究【jiū】员任【rèn】职资格,须具有【yǒu】大【dà】学本科以上学历,取【qǔ】得副研究员【yuán】资格后,从事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shàng】。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xué】位,取得【dé】助理研究员资格后【hòu】,从【cóng】事本专业技术工【gōng】作2年以【yǐ】上;

2.获得【dé】硕士【shì】学位,取【qǔ】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shì】本专【zhuān】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dà】学本科学历,取得【dé】助理研【yán】究员资格后【hòu】,从事本专业技术【shù】工作【zuò】5年以上。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第【dì】二学士学位【wèi】或研究【jiū】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yè】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shàng】学历,取得【dé】研究【jiū】实【shí】习员资格【gé】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第六条  业绩成果

(一)申请【qǐng】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shěn】的人员,在担任【rèn】副研究员职务【wù】期【qī】间,应【yīng】具备【bèi】下【xià】列条件之一:

1.获【huò】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额【é】定【dìng】人员),或省部级二【èr】等奖以上【shàng】(前3名),或省部级三【sān】等奖2项(第一【yī】完成人【rén】);

2.承担国【guó】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bù】级重大科研项目【mù】1项(前3名);或【huò】省部级科研项【xiàng】目2项【xiàng】(前3名),项目通过验收或【huò】成果通【tōng】过鉴定【dìng】,取得显著的经【jīng】济效益和社【shè】会效益【yì】(有应用单位证明),或主持【chí】完成【chéng】工作单【dān】位【wèi】自主【zhǔ】科研项目4项,项目通过【guò】验收,并取得【dé】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shè】会【huì】效益(有应用单位证明);

3.获得【dé】授权发【fā】明专利3项【xiàng】(第一【yī】发明【míng】人【rén】),专利【lì】内容应与生物【wù】医药技【jì】术专业相符,并且至少有1项已经实际实【shí】施或正进行成果转化;

4.作【zuò】为【wéi】项目负责【zé】人取得新药证书、临床【chuáng】批件或【huò】医疗器【qì】械产品注册证(三类)。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二【èr】等奖以上(额定人【rén】员【yuán】),或三等奖2项(前【qián】3名);

2.作【zuò】为主要成员【yuán】完成【chéng】省部级科研项目(前3名),或【huò】主持【chí】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项目通过验收【shōu】,并取得【dé】一定的【de】经济【jì】效益和【hé】社会效益(有应【yīng】用单位【wèi】证明),或主【zhǔ】持完成工作单位自主科研项目3项,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一定【dìng】的经济效益【yì】和社【shè】会效益(有应【yīng】用单位证【zhèng】明);

3.获得授权发【fā】明专利2项【xiàng】(第一发【fā】明【míng】人),专利内【nèi】容应【yīng】与生物医药技术专业相【xiàng】符,并且有1项已【yǐ】经实【shí】际【jì】实施或正进行成果转化【huà】;

4.作为主要【yào】参【cān】加者取得新药证【zhèng】书【shū】、临【lín】床【chuáng】批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zhèng】(三类)。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厅局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额定人员);

2.参【cān】与完成厅局级科【kē】研项【xiàng】目,项目通过验【yàn】收,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工作单位自主【zhǔ】科【kē】研项目1项(前3名),项目【mù】通过验收;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专利内容应与生物医药技术专业相符。

第七条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yǒu】本学科广博而坚实的基础【chǔ】理论【lùn】和【hé】专业【yè】知识,并有深【shēn】入的研究【jiū】和独到【dào】的见解,掌握与【yǔ】生物医药【yào】技术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2.掌握生【shēng】物医药技术专业国内外【wài】现状及发展【zhǎn】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shù】造诣【yì】,是本专业领域【yù】的【de】学术带头人;

3.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běn】学科领域坚【jiān】实【shí】的【de】基础理论【lùn】和【hé】专业知识,在相关领域具有研究专长,熟悉生物【wù】医药技术专业相关【guān】学科【kē】的理论知识;

2.了解生【shēng】物医【yī】药技术专业【yè】国内外发展趋势【shì】,有较丰富的学术积【jī】累和科研经【jīng】验,是【shì】本专业领域【yù】的学术骨干;

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能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生物医药技术专【zhuān】业的【de】现【xiàn】状和【hé】动态,具有【yǒu】熟练的专业技【jì】能和操作能力;

3.掌握本专业领域必要的标准、技术规范;

4.能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

第八条  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一)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kē】发【fā】展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xiàng】,选【xuǎn】定具【jù】有重要学术意【yì】义【yì】或开创【chuàng】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tuò】一个【gè】新的研【yán】究领域;

2.有丰富的科研实践【jiàn】经验,能【néng】完【wán】成【chéng】规定研究任务,创造【zào】性地【dì】解决重大的、关【guān】键性的【de】科学技术问题;

3.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chóng】大【dà】科【kē】研项【xiàng】目【mù】,有开创性研究的能力,起【qǐ】到【dào】项目主持人的【de】作用;

4.能带【dài】领科【kē】研团队【duì】协同攻关,善【shàn】于培养【yǎng】青年人才,具有【yǒu】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rén】员开展工【gōng】作的能力。

(二)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了解本学科的发展【zhǎn】趋势,能【néng】选定有【yǒu】应用【yòng】前景的研【yán】究课题,并进行开拓性【xìng】的研究工作;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yàn】,能处理【lǐ】本专【zhuān】业较复【fù】杂疑难问题,解决关键性科学技【jì】术问题;

3.能承担和完成【chéng】省部级以上重【chóng】大科研项目,组织和指导【dǎo】课【kè】题组制定可行的研究【jiū】方案,提出有效的【de】技术路【lù】线;

4.能带领小型【xíng】科研【yán】团【tuán】队工【gōng】作,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进【jìn】行研【yán】究工作。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xī】本学科【kē】的研究方向,能参与具有较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研究【jiū】课【kè】题【tí】的选题和【hé】研究【jiū】方案的制定【dìng】;

2.熟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能独立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

3.能独立承担一般性研究课题【tí】,参与国家【jiā】或【huò】省【shěng】部级科研课题【tí】或科技【jì】开发项目的研【yán】究,提出研究方案和技术路【lù】线,能独立撰【zhuàn】写【xiě】研究报告和研究文章;

4.有一定的科研、开发或成果推广经验,能指导研究实习员工作。

第九条  继续教育

任现职以【yǐ】来【lái】,已完成本部【bù】门【mén】、本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dìng】的继续【xù】教【jiāo】育【yù】任务。

第十条  破格晋升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要求【qiú】,业【yè】绩显著,贡献突出【chū】的人员,可不【bú】受本标准【zhǔn】第【dì】五【wǔ】条“学历和资【zī】历”的限制,破格申报【bào】相应的【de】资格。

(一)破格申报研究员资格

1.学历符合条【tiáo】件【jiàn】而资历不符【fú】合条件的,应具【jù】备下述条【tiáo】件:获国【guó】家级科【kē】技奖二【èr】等奖以上【shàng】(前5名)或省【shěng】部级一等奖以上(前3名)。

2.资历符合条件而【ér】学历不符合条件【jiàn】的【de】副【fù】研究员【yuán】,除应具备上述破【pò】格条件外,还必须通过【guò】相【xiàng】应的基础【chǔ】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

3.对于海【hǎi】内【nèi】外引进的高【gāo】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cái】,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列入国【guó】家和天津市“千【qiān】人计划”的【de】,可直接申报评【píng】审。

(二)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学历符合条件而资历不符合条件的【de】助理【lǐ】研究员,应【yīng】具【jù】备下【xià】列条件之【zhī】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jiǎng】一【yī】等奖(前5名),或省【shěng】部级【jí】二【èr】等奖以上(前3名);

2.取得新药证书、1.1类新药临【lín】床批【pī】件或医疗器械【xiè】产品【pǐn】注册证(三类)。

第十一条  其他要求

(一)申报者【zhě】应按规定提【tí】交【jiāo】申报材料,并按人【rén】事档【dàng】案管理关系及规定【dìng】的程序送评,否则评【píng】委会不予【yǔ】评审。

(二)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均应为任现职后取得。

(三)本评审标准中所【suǒ】指“科【kē】技奖【jiǎng】励【lì】”系指自然科学奖、技术【shù】发【fā】明【míng】奖、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同档次科【kē】技奖【jiǎng】项。

(四)本评审标准中“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五)本【běn】评审标准中所【suǒ】规【guī】定的“学历”,是指国【guó】家承认的【de】国【guó】民教育序列学【xué】历。国【guó】(境)外所取得【dé】的学历,须【xū】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mén】认证。

(六)本评审标准中的业绩成果,须附相关的证书、文件原件。

(七)各类奖【jiǎng】励认证,需提供授奖部门颁【bān】发的个【gè】人获奖【jiǎng】证书【shū】、表彰文件,奖【jiǎng】励级别【bié】应以【yǐ】颁奖机关的级【jí】别为准。

第十二条  本【běn】标【biāo】准【zhǔn】自颁布之日起施【shī】行,至9-21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yú】印【yìn】发天【tiān】津市【shì】自然科学研【yán】究系列生物医【yī】药技【jì】术专业高、中级【jí】资格评【píng】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85号)同【tóng】时废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9-21印发

来自天津市客户的评论:请问熊老师,按照目前【qián】的情况来说,我们【men】这种【zhǒng】普通单位上【shàng】班的,是不是没有论文【wén】和专利【lì】基本【běn】就没【méi】戏【xì】了呢?感觉【jiào】去年申报的时候【hòu】,尤【yóu】其是专利,没有专【zhuān】利的【de】基本都淘【táo】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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