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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协议

职称证

尊敬的申报人:

您好!欢迎使用北京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以及您的【de】认真参与,确保【bǎo】本【běn】年度网【wǎng】上申报【bào】顺利完成【chéng】。请您仔细阅读以【yǐ】下条【tiáo】款:

一【yī】、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所申【shēn】报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基本标准条件及申报须知,以【yǐ】本人【rén】真实工作经历【lì】、业绩【jì】及成果为依据进【jìn】行申【shēn】报,未能通【tōng】过审核,申报【bào】无【wú】效。

二、申报人(含港澳【ào】台地区人【rén】才、持有【yǒu】外国人来华【huá】工作许可证【zhèng】的【de】外籍人才)须与本市所属【shǔ】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jì】组织【zhī】、社会组织等机构建【jiàn】立人事劳动关系方可【kě】申【shēn】报。

北京市职称

北京市职称评审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中央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职称【chēng】评审【shěn】委员会组【zǔ】建条件的中央【yāng】在京单位(含直【zhí】属、参股【gǔ】、控股等【děng】形式)主【zhǔ】体系列【liè】(专业)专业技术人才;

(四)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事业单【dān】位工作人员【yuán】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行业法【fǎ】律法规受到从业【yè】限制等处罚【fá】的,在【zài】受【shòu】处分或处罚【fá】期间【jiān】。

三、不具备职【zhí】称评审委员会【huì】组建条【tiáo】件的中【zhōng】央【yāng】在京单【dān】位(含直属、参股、控股等形式)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yè】技术人才,可委托本市代【dài】为职【zhí】称评审【shěn】。

委托评审【shěn】需【xū】经【jīng】申报人【rén】所在单位【wèi】同意,并由省部级主【zhǔ】管【guǎn】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9-21前统一向【xiàng】市人力【lì】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shěn】函后,经确【què】认【rèn】无误后方可按照本【běn】市职称评审有【yǒu】关【guān】要求进行申报。

逾期不予受理。

对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

盖章委托【tuō】函可传真至事业单【dān】位人事管理处63167394,同步电子【zǐ】版发送至【zhì】邮箱【xiāng】shiyechu@rsj.beijing.gov.cn。

四、涉密【mì】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háng】处理或【huò】由申报人所在【zài】单位进行脱【tuō】密处理后方可用【yòng】于申【shēn】报。

五、申报【bào】人需根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píng】委【wěi】会要求【qiú】,在【zài】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guān】、准确、齐全【quán】的要求【qiú】填写个【gè】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

申报【bào】人所在【zài】工作单位需在市人【rén】力资【zī】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zhàn】(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lù】”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hé】推【tuī】荐”模块内,对【duì】申【shēn】报人【rén】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háng】重点审核【hé】,经单位【wèi】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wú】异议后,在【zài】规定【dìng】时【shí】限内按【àn】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yì】见,提【tí】交至【zhì】评【píng】审【shěn】服务机构审【shěn】核,审核通过以后进【jìn】行【háng】根据通知进行网上缴费,未完成缴费申报无效【xiào】。

六、申报人在确【què】认提交申报信息后【hòu】即视为【wéi】对所提【tí】交的【de】资料内【nèi】容真实性、准确【què】性以及合法【fǎ】性做出承【chéng】诺,评审服务机构审【shěn】核通过以后,不【bú】予【yǔ】修改。

七、本系【xì】统以【yǐ】身份证号、姓名、密码为登录依【yī】据【jù】,申报【bào】人【rén】应以本人真实身份注册【cè】并填报所有信息,请注意保【bǎo】管好个人密码【mǎ】,避免带【dài】来不【bú】必要的麻烦。

八、申报人【rén】完成网上申报即视为自愿接受申报评审委员【yuán】会的评价方式和规定程序,服从答【dá】辩安排【pái】及相【xiàng】关工【gōng】作要求【qiú】,尊重专【zhuān】家及评审委员会【huì】表决意见【jiàn】。

九、本系【xì】统的所有权归【guī】北京【jīng】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ú】所【suǒ】有,并具【jù】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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