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本市外资企业、民办非企【qǐ】业、个体工【gōng】商户等非公【gōng】有【yǒu】制经济组【zǔ】织【zhī】、社会【huì】组织(含中央和外省市驻【zhù】津单位)和自由职业的【de】专业【yè】技【jì】术人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均可【kě】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