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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2023年新版河北省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证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dài】中国【guó】特色社会主义【yì】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gè】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shù】牢“四个意识”、坚【jiān】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应熟【shú】练【liàn】掌握并能够【gòu】灵活运用本专业基【jī】础理论知识【shí】和专业技术知【zhī】识,熟悉本专【zhuān】业技术标【biāo】准和【hé】规程,了【le】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yì】、新设备【bèi】、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zhǎn】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jù】有独立承担【dān】较复杂【zá】工【gōng】程项目的【de】工【gōng】作能力,能解决本专【zhuān】业范【fàn】围内较【jiào】复【fù】杂的工程问【wèn】题。具有一定【dìng】的技术研【yán】究能力,有为【wéi】解决【jué】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de】研究成果【guǒ】或【huò】技术报告。具【jù】有指导和培训助【zhù】理【lǐ】工程师的能【néng】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xí】近平新时代【dài】中国特【tè】色社会【huì】主【zhǔ】义【yì】思想【xiǎng】,遵守【shǒu】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bèi】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wèi】,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yè】技【jì】术工作满【mǎn】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xué】历或【huò】学士学【xué】位【wèi】,取得【dé】助【zhù】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shì】本【běn】专业【yè】技术工作满4年【nián】;或具备大学专【zhuān】科毕【bì】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mǎn】4年。技工【gōng】院校【xiào】毕业生按照【zhào】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作【zuò】为科研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参加【jiā】国家级科研项目【mù】,或作为专【zhuān】业技术人员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xiàng】以上或【huò】市(厅【tīng】)级科研项目2项【xiàng】以【yǐ】上,并通【tōng】过业务主管【guǎn】部门【mén】组织【zhī】的鉴定或验收。

2.参与编【biān】制完成行业【yè】或【huò】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级【jí】业务主【zhǔ】管部门批准实【shí】施【shī】。

3.参加1项以【yǐ】上跨【kuà】市域【yù】(地级)的区域规划或20万人口【kǒu】以【yǐ】上的城市总体规划。

4.依法【fǎ】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huò】相近专业执业【yè】资格证书,且注册在【zài】本【běn】申报单位。

5.作【zuò】为【wéi】主要人员参加完成1项以上县城总体规划或【huò】县域城【chéng】镇【zhèn】体系规划,或【huò】相当于上述规模【mó】的【de】开发区、园区等【děng】总体规划,或3项以上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参【cān】加完【wán】成1项20万人口以上【shàng】城市的公【gōng】共【gòng】设施规划或【huò】2项以【yǐ】上国家、省级旅【lǚ】游区、文物古【gǔ】迹历【lì】史街区和历【lì】史【shǐ】文化名城【chéng】(名镇【zhèn】、名村)专【zhuān】项规划。

6.作为主要【yào】人员参加完成3项【xiàng】10公顷以【yǐ】上【shàng】的详细规划(含控【kòng】制性详细规划、修建【jiàn】性详细规划、环境景观规划【huá】),或有较复杂内容的专【zhuān】项规【guī】划(如交通规划、文【wén】物或历【lì】史地段保【bǎo】护规划、风景【jǐng】地段【duàn】规划)。

(二)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jì】、建【jiàn】筑施工、工程监理或项目管【guǎn】理、岩土【tǔ】工程、安【ān】装工程、装【zhuāng】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shù】人【rén】员,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条【tiáo】: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guó】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zhuān】业技术人员参【cān】加【jiā】省(部)级科【kē】研【yán】课【kè】题1项或市(厅)级科【kē】研项【xiàng】目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zhǔ】管【guǎn】部门组织的鉴定或【huò】验收。

2.参与【yǔ】编【biān】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并通过省(部【bù】)级业务主管【guǎn】部门批【pī】准实施。

3.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4.依法取得国家相【xiàng】关【guān】专【zhuān】业【yè】或相近专【zhuān】业执业资格证【zhèng】书,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

5.从事建筑设计、建筑【zhù】施工、岩土工程、安【ān】装工程、装饰装【zhuāng】修【xiū】工作【zuò】的工程技术【shù】人员按专业【yè】分别具备【bèi】以下条件:

①建筑设【shè】计:参【cān】加完成【chéng】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中型工【gōng】程项目或3项以上【shàng】小型以上【shàng】工程项目的【de】设计;

②建筑施工【gōng】、监理及项目管理:参加完【wán】成1项以上一【yī】级房屋建筑工程或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以上工【gōng】程项目的施【shī】工【gōng】;

③岩土工程【chéng】(岩土【tǔ】勘察、设计、测试、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建设项【xiàng】目水资源【yuán】论证【zhèng】,地质灾害危险性【xìng】评估,地质灾【zāi】害治理工程勘【kān】察【chá】、设计【jì】和施【shī】工,水文地质【zhì】、工程【chéng】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参加【jiā】完成2项【xiàng】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小型工程;

④安【ān】装工程(管道、钢【gāng】结构、工业设备【bèi】、起重运输、工业电【diàn】气仪表【biǎo】等):参加完成1项以上一级【jí】机电安装工【gōng】程或2项以上二【èr】级机电安装工程【chéng】以上【shàng】工程项目的施工;

⑤装【zhuāng】饰装修【xiū】:参加完成1项【xiàng】以【yǐ】上一级【jí】房屋建筑【zhù】工程或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gōng】程以上工程项目装饰装修的施【shī】工【gōng】;

(三)从事建设【shè】工程管【guǎn】理(质量监督【dū】、安全监督、招标代理、工程测【cè】量【liàng】、质量【liàng】检测、造价管理【lǐ】)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yī】条【tiáo】:

1.作为科【kē】研项【xiàng】目专业技术人员参【cān】加过国家【jiā】级科研项目,或作为【wéi】专业技术人员参【cān】加过省(部【bù】)级【jí】科研项目1项以【yǐ】上或市(厅【tīng】)级科研【yán】项目2项以上,并通【tōng】过业【yè】务主管【guǎn】部门组织【zhī】的鉴定或验收。

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执业资【zī】格证书【shū】,且【qiě】注册【cè】在【zài】本申报单位。

4.从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代理等【děng】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rén】员参加完成【chéng】3项以上一级房屋【wū】建【jiàn】筑工程或市政公【gōng】用【yòng】工【gōng】程【chéng】,或6项以上二、三级房【fáng】屋建筑工【gōng】程或市【shì】政【zhèng】公用工程【chéng】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dū】、咨询、招投标等工作【zuò】;从事工程监理、项目【mù】管理工【gōng】作的工程技术人【rén】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yuán】参加完【wán】成1项一级房屋建【jiàn】筑【zhù】工程【chéng】或市政【zhèng】公用工程【chéng】建设或2项【xiàng】以【yǐ】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gōng】程或市【shì】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理、项目【mù】管理【lǐ】工作。

5.从【cóng】事工【gōng】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的【de】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shù】人员参加完成一级【jí】房屋【wū】建筑【zhù】工程或市政【zhèng】公用工【gōng】程建设项目3项以【yǐ】上,或二、三级房【fáng】屋【wū】建筑工【gōng】程或【huò】市政公用工程建设【shè】项目【mù】5项以上【shàng】的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工【gōng】作。

6.从【cóng】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biān】制、建【jiàn】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hé】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zé】)的编制工作【zuò】的工程造价【jià】技术人【rén】员,须【xū】具备下【xià】列条件之【zhī】一:

①作为专【zhuān】业技术人员【yuán】,参加完成一类建筑工程建【jiàn】设项目1项以上,或3项以上二、三类【lèi】建筑工【gōng】程【chéng】建设【shè】项【xiàng】目以上的工程【chéng】造价确定【dìng】的编制;

②作为专业技【jì】术人员,参【cān】加完成全国统一、省(区、市)、行业【yè】工程造价计【jì】价依据【jù】以及【jí】国家或【huò】地【dì】方【fāng】计价标准(规范、规【guī】程、规则)的【de】编制和【hé】管理;

③作为专业技【jì】术人员,参加过【guò】编制本地区的新【xīn】技术、新【xīn】工艺、新【xīn】产品2项以【yǐ】上补充计价依据并发布执行。

(四)从【cóng】事公用事业(给【gěi】排水、燃气【qì】、供热【rè】、污水和【hé】垃圾【jī】处理)工程的科研、规划、设【shè】计【jì】、施【shī】工、管理【lǐ】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zhōng】的一条:

1.作【zuò】为科研项目专业技【jì】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jí】科研项【xiàng】目,或作【zuò】为专【zhuān】业技术人【rén】员参加过省(部【bù】)级科【kē】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yǐ】上【shàng】,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zǔ】织的【de】鉴定或验收。

2.参与【yǔ】编制完成行业或【huò】地方标准【zhǔn】,并【bìng】通过省(部)级业务【wù】主管部【bù】门【mén】批准实施。

3.参加完【wán】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或3项以上小型【xíng】以上【shàng】工【gōng】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施工【gōng】管【guǎn】理【lǐ】工【gōng】作。

4.公用事【shì】业生产运【yùn】营企业从【cóng】事本专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5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zhì】量【liàng】、安【ān】全、设备)。

5.依法取得【dé】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执业【yè】资格证书【shū】,且注册在【zài】本申【shēn】报单位。

(五【wǔ】)从事市政工程(道【dào】路、桥梁、照明与交通)科【kē】研【yán】、规划、设计【jì】、施工【gōng】、管理等工作的【de】工程技术人员【yuán】,具备下列条件【jiàn】中的一条【tiáo】:

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yè】技术人员参【cān】加过国【guó】家【jiā】级【jí】科研项目【mù】,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guò】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xiàng】以【yǐ】上或市(厅)级科【kē】研项目2项【xiàng】以上【shàng】,并【bìng】担任过单项研【yán】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2.参【cān】与编制完成行业或【huò】地【dì】方标准,并通【tōng】过省(部)级业务主管【guǎn】部门批准实施【shī】。

3.参加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huò】两2项中型【xíng】城市道路【lù】工程建【jiàn】设项【xiàng】目【mù】的设【shè】计、施工,或3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工程【chéng】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累计完【wán】成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huá】设计【jì】与施【shī】工。

4.担任城市道路、桥梁【liáng】、照【zhào】明维【wéi】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完成【chéng】4项以上独【dú】立【lì】维护【hù】工程,且在【zài】养护管理单位【wèi】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负责的设施完好,未出现安全事故。

(六)从事风景【jǐng】园林的科研、规划、设计【jì】、施工【gōng】、养护管理、生【shēng】产【chǎn】工【gōng】作的工程技术人员【yuán】,具备下列【liè】条件中的一条:

1.参加过2项【xiàng】以上省、市或部委【wěi】科研项目【mù】的研究工【gōng】作,科研成【chéng】果通过专家【jiā】验收并【bìng】达到国【guó】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

2.参与编制完【wán】成行业或地【dì】方标准,并【bìng】通过省(部)级【jí】业务【wù】主管部【bù】门批准实施。

3.参【cān】加【jiā】完成1项以上【shàng】国家级风【fēng】景名胜【shèng】区规划,或2项以【yǐ】上省、市级风景【jǐng】名胜区规划【huá】,或2项以上城市绿地系统【tǒng】规划,或2项以上风景【jǐng】园林其它项【xiàng】目规划等工作。

4.参与完成1项一级或2项二级【jí】或4项三级风景【jǐng】园林【lín】工程【chéng】的施工,工【gōng】程【chéng】经验收合格。

5.负责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或【huò】苗木生【shēng】产,连续两个【gè】年度达到【dào】养护和生产【chǎn】标【biāo】准。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省【shěng】(部)级或市(厅)级优秀规【guī】划、勘察、设【shè】计【jì】奖【jiǎng】。获省(部)级或市(厅)级建筑【zhù】业、房【fáng】地产业行业【yè】奖。

(三)参与【yǔ】研【yán】究制【zhì】开发或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材料【liào】、新技【jì】术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yú】省【shěng】内先进水平【píng】1项以上,经【jīng】市级以上专业主【zhǔ】管部门【mén】鉴定【dìng】认【rèn】可(附鉴定材料)。

(四)参与推广应用【yòng】新技术2项以上【shàng】,并经市级【jí】以上【shàng】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附鉴定【dìng】材料【liào】)。

(五)参与解【jiě】决【jué】设计、施工、监理(项【xiàng】目技术管理)、安装中的复【fù】杂技术问题2项【xiàng】以【yǐ】上,效果显【xiǎn】著,经市级以上【shàng】专业主管【guǎn】部门鉴定【dìng】认可(附【fù】鉴定【dìng】材料)。

(六【liù】)参与【yǔ】建筑设【shè】计、施【shī】工、监理(项目技术管【guǎn】理),应用国【guó】省【shěng】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xīn】(包括【kuò】建筑造型和建【jiàn】筑布局),取得经【jīng】济社【shè】会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dìng】认可(附鉴定【dìng】材料)。

(七)参与1项中型工程(新【xīn】建【jiàn】、扩建、技改、引进【jìn】)项【xiàng】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rèn】务,经实【shí】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guò】市【shì】(厅)级【jí】以上【shàng】业务主管部门【mén】鉴定(验收)。

(八)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与【yǔ】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zhuān】利【lì】2项【xiàng】以【yǐ】上(以专利【lì】证书为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本人撰写【xiě】直【zhí】接承担项目的技【jì】术报告(项目立【lì】项报告、可行性分析【xī】报告、科【kē】学实验报告、研【yán】究【jiū】设【shè】计报告、技术【shù】论证报告、专利【lì】成【chéng】果报告、技术总【zǒng】结【jié】、工程设计方【fāng】案及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监理规划等)2篇及以上,或在公开出【chū】版的【de】学术期刊【kān】上发表本专业论文【wén】1篇及以上。

2.提【tí】出的科【kē】技建议1项以上被【bèi】有关部【bù】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jiā】评【píng】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fā】展【zhǎn】有一定促进作【zuò】用(附评议材料)。

(十)在企业【yè】生产一线的【de】工程技术人员,完【wán】成消化【huà】、吸收先进技术成果【guǒ】或【huò】引【yǐn】进中【zhōng】型先进设备【bèi】1项以上,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市(厅)级业【yè】务主管部【bù】门的【de】鉴定(验收)。

(十一)基层【céng】专业技【jì】术【shù】人员【yuán】参与完成中小型工程【chéng】项目3项以【yǐ】上【shàng】,其项目通过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shōu】(附【fù】验收【shōu】材料)。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bù】)级:省是指行政划分【fèn】的【de】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部是【shì】指国务【wù】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shì】是指设【shè】区市;厅是指省【shěng】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dù】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yè】技术工作满【mǎn】2年【nián】的【de】专业技术【shù】人【rén】员,按照累【lèi】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shàng】掌握【wò】;对【duì】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gōng】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zuò】满2年的专【zhuān】业技【jì】术人员【yuán】,按照累计2年考核【hé】均【jun1】合格以上掌握;对【duì】具备大学专科以【yǐ】上学历,取得助理【lǐ】工程师【shī】职称【chēng】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mǎn】4年的专业技【jì】术【shù】人【rén】员,按照累计【jì】4年考核均【jun1】合格【gé】以上掌握。

(四)技工【gōng】院校【xiào】中【zhōng】级工班、高【gāo】级工班、预备技【jì】师(技师)班【bān】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dà】专、本科学历申【shēn】报相应系列职称【chēng】。

(五)学历是指教【jiāo】育部承【chéng】认的建筑工【gōng】程类【lèi】相关【guān】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lì】。取【qǔ】得不同【tóng】专业学历(学位【wèi】),但其中【zhōng】一个专【zhuān】业学历(学位)为【wéi】建筑工程【chéng】类相【xiàng】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de】,其学历(学位)可按取得的【de】最高学历(学位)认【rèn】定。

(六)对长期坚守基层一【yī】线【xiàn】且【qiě】从事建筑【zhù】工程专业技术技能【néng】工作的民【mín】营【yíng】企【qǐ】业专业【yè】技术人才【cái】和高技能人才,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hé】实际工作业绩【jì】,视情况适当放宽学【xué】历要求。

(七【qī】)科学【xué】技术奖是指国【guó】家或地【dì】方政府【fǔ】、行业主管部门或【huò】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gè】种专业评【píng】奖,及省职改办【bàn】认定的其他市(厅)级【jí】奖励,是对【duì】专业技【jì】术人

员在科学研究成【chéng】果和业务工作【zuò】方面【miàn】突出业【yè】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jiǎng】励【lì】级【jí】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shì】(厅)级。

(八)本专业奖项【xiàng】为:国家【jiā】级奖项指国【guó】家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省级奖项指省【shěng】科学技【jì】术奖(5个【gè】子【zǐ】项);部级奖项指国家部委及国家级有关行业【yè】学(协)会颁发的【de】本专业奖励;市级奖项指【zhǐ】市科学技术奖;厅级奖是【shì】指省【shěng】直【zhí】厅局或省【shěng】级有关行业学【xué】(协)会颁【bān】发【fā】的本专业【yè】奖【jiǎng】励。上述奖项以奖【jiǎng】励证书为准,其中规【guī】划、勘【kān】察【chá】、设计类等奖【jiǎng】项,限额定人员;施【shī】工【gōng】、监理类等奖项,每项目主【zhǔ】专【zhuān】业限2人【rén】,其它专业限1人。

(九)获得优质工程等【děng】类型奖的【de】认定【dìng】:以公【gōng】布的获【huò】奖项目、单位名单为准,主【zhǔ】要获奖人员是指项【xiàng】目【mù】经理(含【hán】专业(土建、水【shuǐ】暖、电器)工【gōng】长各1名)、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jiān】理工【gōng】程师【shī】)、项目技术负责【zé】人,且有符合规定的佐证材料 (如【rú】在住房城乡建【jiàn】设行【háng】政主管部门【mén】备案人员和过程及【jí】竣工验收签字【zì】资料等)。严禁【jìn】同【tóng】一获奖【jiǎng】材【cái】料重复使用。

(十)项【xiàng】目分类,参【cān】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xiǎo】型【xíng】工程【chéng】项【xiàng】目,是【shì】按国【guó】家工程设【shè】计资质【zhì】标准执行;一、二、三级房屋【wū】建筑工程或【huò】市政公用工【gōng】程项目,是【shì】按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guī】定执行;一、二【èr】、三类建筑工【gōng】程项目,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chéng】计价依据【jù】规【guī】定执行。

(十一【yī】)工程【chéng】建设标准:指对建设【shè】活动【dòng】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shǐ】用的规则、导则或特定的文件【jiàn】,该文件经协商【shāng】一致【zhì】制定并【bìng】经【jīng】公认的机构批准。层级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dì】方标准和团体标准【zhǔn】、企业【yè】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zhǔn】(省级政府主管部【bù】门制定)为【wéi】政府标准;团体【tǐ】标准【zhǔn】、企【qǐ】业标准【zhǔn】为社会标【biāo】准【zhǔn】。

(十【shí】二【èr】)工法【fǎ】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gōng】艺为核心,运用【yòng】系【xì】统工程的原理,把先【xiān】进的【de】技术和科学管理结【jié】合起来【lái】,经过工程【chéng】实践形【xíng】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shì】用和保证【zhèng】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gōng】效【xiào】率、降低工【gōng】程成【chéng】本等【děng】特【tè】点。工法是企业标【biāo】准的重【chóng】要组成部分【fèn】,是企业开发应用新【xīn】技术【shù】工作【zuò】的一【yī】项重【chóng】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shī】工能【néng】力的重要标【biāo】志。工法【fǎ】分为国家级(一级【jí】)、省【shěng】(部)级【jí】(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gè】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gōng】法,其【qí】关键技【jì】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jì】先进水平、有显【xiǎn】著经济效益或【huò】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jí】工法【fǎ】;其关【guān】键技术【shù】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wéi】省(部)级工【gōng】法;其关键【jiàn】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de】为企【qǐ】业级工法。

(十【shí】三)主持【chí】、项目负责人(含【hán】设【shè】计【jì】总负责人、施【shī】工总负责人【rén】、课【kè】题总负责人)是指【zhǐ】负责该项目的全面【miàn】工【gōng】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àn】,编写工作大纲【gāng】,组织专【zhuān】业技【jì】术人员【yuán】完成任务和解【jiě】决关键【jiàn】技术【shù】问题及【jí】疑难【nán】问题,协调各专【zhuān】业工【gōng】作,确定总【zǒng】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chéng】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bān】为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技术【shù】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指参与者【zhě】至少参【cān】加了该项目总工作

量的70%及以上,相【xiàng】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yǒu】证明材料,如:总结【jié】、单位【wèi】证明【míng】、项目实施过程【chéng】中有本【běn】人签字的【de】相关资【zī】料【liào】等。技术【shù】骨干【gàn】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yào】工作或关键工作,或【huò】解决关【guān】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fèn】支专业【yè】技术【shù】负责人,一【yī】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7名【míng】。

(十四)主要完成【chéng】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xiàn】者【zhě】(该项【xiàng】科【kē】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yī】般9-21人【rén】,较大综【zōng】合【hé】性科技成果一【yī】般不超过5人。

(十五)主要起草人员是指【zhǐ】标【biāo】准、规程【chéng】、技术【shù】规范、法【fǎ】规等的主要创作(编写)人和【hé】单位。一般【bān】不超过5人【rén】,重大综合性基【jī】础标准不超过7人,以【yǐ】出版物【wù】所列人员【yuán】名单为准。

(十【shí】六)成果推广转化取得重【chóng】大【dà】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zào】、专【zhuān】利、推广、应用【yòng】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xù】两年占该企【qǐ】业利税总额(400万元【yuán】以上【shàng】)30%以上;

成果推广转【zhuǎn】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xīn】、改造、专【zhuān】利、推【tuī】广【guǎng】、应用中,取得的【de】经济【jì】效益连续两【liǎng】年【nián】占该企业利税总额【é】(400万元以上)20%以上【shàng】;

成果【guǒ】推【tuī】广转化取得【dé】良好经济效益,指【zhǐ】在技术发明、创新【xīn】、改造【zào】、专【zhuān】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de】经济效【xiào】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shuì】总【zǒng】额(400万元以上)10%以上。

(十【shí】七)公开出【chū】版的著作【zuò】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zhe】作,是指作者在某【mǒu】一学科【kē】领域【yù】内从【cóng】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lùn】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xiàn】的学术【shù】研究成果【guǒ】,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shù】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bǎn】部门批准,在【zài】我【wǒ】国境内出版的【de】具有ISSN刊【kān】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xué】术期刊【kān】。核心期刊是【shì】指【zhǐ】中国科【kē】学引文数【shù】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wàn】方数据资源【yuán】系【xì】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pǔ】中文科技【jì】期刊数据【jù】库”等主【zhǔ】流数【shù】据库【kù】进行论文信息【xī】的【de】检索【suǒ】,不含增【zēng】刊、特【tè】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八)在“四、业【yè】绩成果条【tiáo】件”中,同一事项若同【tóng】时符合条件【jiàn】中几个条款【kuǎn】,仅认可其满足【zú】最【zuì】前面的一个条【tiáo】款【kuǎn】;同【tóng】一项目获多【duō】个奖项的,仅【jǐn】以最高奖项【xiàng】作为业【yè】绩材料,所提供业绩【jì】不累计。

(十九)基【jī】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xiàn】级(不含)以【yǐ】下从事建筑【zhù】工【gōng】程【chéng】专业【yè】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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