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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jiāng】省【shěng】生态【tài】环【huán】境厅【tīng】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专业【yè】高级工程师【shī】职务任职资格【gé】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称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浙环函〔2022〕166 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省级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hī】》(浙人社函〔2022〕31 号)精神,现将2022 年度全省生态环【huán】境【jìng】专业高级工程师(宁波除【chú】外)职务【wù】任职【zhí】资格【gé】申报【bào】工作通知如下【xià】:

一、申报条件

按【àn】照浙【zhè】江省生态环境厅【tīng】 浙江省【shěng】人【rén】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tīng】《浙江【jiāng】省生态环【huán】境专业工【gōng】程师【shī】、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 职资格评价条件【jiàn】(试行)》(浙环发〔2019〕15 号,以下简【jiǎn】称【chēng】《评价条件》)规定执行,可登录【lù】 http://sthjt.zj.gov.cn/art/2019/7/8/art_1229263059_2249150.html 查询。

根据《浙江省人力【lì】资源和社【shè】会【huì】保障【zhàng】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chéng】技术领域实【shí】现高技能【néng】人才与【yǔ】工程技【jì】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háng】)〉的通知》(浙【zhè】人社发〔2019〕31 号【hào】) 精神【shén】,获【huò】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yè】技能等级后从事技【jì】术技能工作【zuò】满【mǎn】 4 年可【kě】申报评审相应【yīng】专业高级工程师;省级【jí】技能大师工【gōng】作【zuò】室【shì】领【lǐng】办人、省首席技【jì】师、全国技术【shù】能【néng】手、获【huò】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jiā】级一类技【jì】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èr】类【lèi】技【jì】能竞【jìng】赛前【qián】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lǐng】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rù】选“拔尖技【jì】能人才”的人员【yuán】可直【zhí】接申报工程师,钱江技能大赛获得者、国家级技能【néng】大【dà】师工作【zuò】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sài】银【yín】牌铜牌获得者、省“百【bǎi】千万”高技【jì】能领军人才培【péi】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jì】能人才”的人员可【kě】直接申报高【gāo】级工程师,世界【jiè】技能【néng】大赛金牌获【huò】得者、中【zhōng】华技能大赛获得者、享受国务【wù】院政【zhèng】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申报人员的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原则上截止至单位公示首日。

现专业技术【shù】职务【wù】任职【zhí】时间从聘【pìn】书起聘时间算起,计 算时【shí】间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 位,强调政治【zhì】表现、廉洁【jié】自【zì】律、道【dào】德品行【háng】。坚【jiān】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chuàng】新能【néng】力【lì】、业绩【jì】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体【tǐ】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tuī】广、标准制定、代表作【zuò】品【pǐn】等标志性业绩。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

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bèi】条件,根据《浙江省【shěng】环【huán】境保护专业技【jì】术人员【yuán】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环人【rén】〔2018〕2 号,可登录 http:// sthjt.zj.gov.cn/art/2018/6/14/art_1229263059_2249156.html 查询【xún】),申报人员应【yīng】达到专【zhuān】业技术人员继续【xù】教育相应【yīng】学时【shí】规定。各地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yù】学时管【guǎn】理职【zhí】责【zé】,核实近 3 年(2019-2021 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申报【bào】人员【yuán】 2019、2020、2021 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guò】浙江省【shěng】专业技【jì】术职务【wù】任职【zhí】资格【gé】申报与评审管理服【fú】务平台上传个人【rén】继续【xù】教育学【xué】时登记证明,通过【guò】管 理系统生【shēng】成三年【nián】学时汇总【zǒng】情况,每年度满足 90 学时要求。

申【shēn】报【bào】人员参【cān】加【jiā】省人社厅(浙江省【shěng】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lǐ】系统【tǒng】),省经信厅(浙【zhè】江省【shěng】工业【yè】和信息化【hu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jì】管理系统),各设区市人社【shè】、经【jīng】信及建设等部门设立的学时登记平台【tái】取【qǔ】得的专业科【kē】目和【hé】公需科目【mù】可等 同为生态环【huán】境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mù】。

(三)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

全【quán】省事【shì】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yuán】职称评审应严格【gé】按照事业【yè】单位专【zhuān】业技【jì】术岗【gǎng】位评聘结合要求, 在核定的专【zhuān】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jìn】行。各【gè】单【dān】位在核【hé】定的岗位 结构比例内【nèi】择优【yōu】推荐参加【jiā】评审,并【bìng】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 资管理服务【wù】系统”中申报【bào】核定岗位。

(四)省外证书申报。

申【shēn】报我【wǒ】省【shěng】生态环【huán】境专业【yè】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如持有的是省外工程师【shī】职称证书,其 职【zhí】务【wù】任职资格须由调入地的人【rén】力【lì】社保部【bù】门确认后才能【néng】参评。

(五)山区 26 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山区 26 县【xiàn】跨越式高质【zhì】量【liàng】发展的【de】有关要求,加大在山区【qū】26 县(名单详见附【fù】件)从【cóng】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工作单位注册地【dì】为山区 26 县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gōng】程师后【hòu】,工作年限满【mǎn】 10 年但未满 15 年的【de】计 2 分,满 15 年【nián】但【dàn】未满 20 年【nián】的计 4 分,工作年【nián】限 20 年以上的计 9-21 分【fèn】(每【měi】增【zēng】 1 年加【jiā】 1 分,上限 12 分)。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全省生【shēng】态【tài】环境【jìng】专业高级工程师【shī】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 申报。通过个人申【shēn】报(须先行【háng】建立个人【rén】业绩库,并经所【suǒ】在单位 审查通过)、单【dān】位审核【hé】、主【zhǔ】管部【bù】门和中评委【wěi】推荐等程序,报送【sòng】至【zhì】 省生态【tài】环【huán】境专业【yè】高级工程师职务任【rèn】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shì】。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rén】员登【dēng】录浙江【jiāng】省专业技术【shù】职【zhí】务任【rèn】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háng】个人【rén】申【shēn】报【bào】( 网址【zhǐ】: https://zcps.rlsbt.zj.gov.cn),并【bìng】对填报信息真实性【xìng】作出承诺。不具【jù】备《评价【jià】条件》规定的学历或者资历且【qiě】以自评分形式申【shēn】报【bào】的人员,必须【xū】上【shàng】传《高级工【gōng】程师职【zhí】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附件【jiàn】 4) 且量化评价自评分【fèn】须达到 80 分以上,同时由本专业 2 名正高级专家【jiā】举荐并上【shàng】传举荐意见(见附件【jiàn】 3)。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yuán】所在单位负责对申【shēn】报人员个人信息、业【yè】绩档【dàng】案信【xìn】息和职称申报信【xìn】息进行重点审【shěn】核,对送审【shěn】材料进行严【yán】格【gé】审核把【bǎ】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zhǔn】确性【xìng】、完整性负责, 保证其内容清晰、格式规范。如有自评分申报人【rén】员,用【yòng】人单位【wèi】须对自评分进行【háng】复核。

(三)主管部门及中评委推荐。

申报人员所【suǒ】在【zài】地【dì】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人力【lì】社保部门或省级单【dān】位和【hé】中评委需【xū】登录管【guǎn】理【lǐ】平台 进 行 材 料 接 收 、 审 核 和 推 荐【jiàn】 工 作 ( 网 址 :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bào】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fú】务网个人、法人 登陆账号相同,可【kě】自行注册【cè】;有关主管【guǎn】部门和中评【píng】委账号【hào】由【yóu】省【shěng】 里统一分配。具体申【shēn】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fǎ】详见【jiàn】附件 1、2。

四、其他要求

(一)送审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de】业绩材料要突出【chū】代表性,不【bú】宜过多过 杂,上传到系【xì】统中【zhōng】的佐【zuǒ】证材【cái】料【liào】务必【bì】清晰完成、方便阅览【lǎn】。

2. 申报人员【yuán】主持【chí】完成的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政【zhèng】策【cè】标【biāo】准等需 上传完整【zhěng】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yuán】参与 完【wán】成的工程项【xiàng】目、科研项【xiàng】目、政策标【biāo】准等需至【zhì】少上传项目封面【miàn】 页或相关依据证明作为【wéi】业绩佐证【zhèng】材料,并加盖单【dān】位公章【zhāng】。

3. 申报材料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dé】的业绩成果, 上【shàng】述范【fàn】围以【yǐ】外的申报材料请【qǐng】勿上传申报【bào】。申【shēn】报期【qī】间内,论文期刊类业【yè】绩已录【lù】用而未见【jiàn】刊的【de】,可先上传论文录用证明,但不作【zuò】 为有效业【yè】绩;在评审开始【shǐ】前若论文或著作正式【shì】发表,可将期刊 或著【zhe】作封面、目录页【yè】、论文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寄【jì】送至高评委办 公室,即【jí】可视作有【yǒu】效业绩材料。对申【shēn】报材料不【bú】清楚、不完整、 不规范的将【jiāng】根据严重程【chéng】度扣【kòu】除相应量【liàng】化赋分【fèn】。申报材料不符合【hé】 要求等产【chǎn】生的不【bú】利【lì】影响【xiǎng】由个人和推【tuī】荐单位负责。

4. 申报人员所在【zài】用【yòng】人单位【wèi】要对【du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yè】绩材【cái】 料【liào】在本【běn】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zuò】日的公示,公示【shì】情【qíng】况在填写审核【hé】意见时录入系统。

5. 打印带有“浙【zhè】江【jiāng】省专业技术职【zhí】务任职资格【gé】申报与评审【shěn】服务【wù】 管理平台”水印的【de】《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biǎo】》纸质版一式 3 份(参加面试人员 4 份【fèn】),逐【zhú】级审核盖章【zhāng】后【hòu】报送【sòng】高【gāo】评委办【bàn】公室。不再需【xū】要【yào】提供【gòng】包括【kuò】花名册、委托评审函等纸质材料。

(二)学历认证要求。

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dà】专及以上【shàng】学历的申报【bào】人员【yuán】,可自动提【tí】取【qǔ】相关【guān】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de】,须【xū】上传学历学位证书【shū】、毕业生登记【jì】表、国外学历【lì】学位 认证书等【děng】证明材料。

(三)社保证明要求。

根据省人力社【shè】保厅【tīng】文件(浙人社发〔2019〕21 号)要求,本省内申【shēn】报人员【yuán】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shù】据,若【ruò】社保记【jì】录获取不【bú】完整【zhěng】的【de】,需提【tí】供【gòng】与任职经【jīng】历相一致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zhèng】明。在外省交【jiāo】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xū】由个【gè】人提供省外缴【jiǎo】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面试答辩要求。

参加面【miàn】试答辩人员【yuán】,面试【shì】时间、地 点【diǎn】另行通知。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wù】面【miàn】试:

1、自评分申报的;

2、转评高级工程师的;

3、符合《评价条【tiáo】件》第【dì】八条【tiáo】第三【sān】款【kuǎn】或第十一条【tiáo】规定,专家 举荐、单位直接推荐高级工程师评审的;

4、公务【wù】员从行政单【dān】位调到企【qǐ】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jìng】工程【chéng】技 术工【gōng】作,未评聘工程【chéng】师职务直接申报【bào】高级工程【chéng】师评审的;

5、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 2 年,申【shēn】报【bào】高级【jí】工程师评审的【de】;

6、评委会认为需要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

(五)证书发放。

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zhì】证书,评审通过【guò】 人员可登录【lù】申报管理系【xì】统或【huò】至浙江政务服务网【wǎng】“高级职称评审与【yǔ】 专技考试【shì】”栏目,自行下载【zǎi】打印本人电子【zǐ】证【zhèng】书,根据【jù】浙人社发【fā】〔2017〕117 号文【wén】件【jiàn】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zhì】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六)收费标准。

《关【guān】于调整专业技【jì】术职务任职【zhí】资格评审【shěn】收【shōu】 费标准的通【tōng】知》(浙价费〔2002〕229 号)规定,高【gāo】级职【zhí】务评审【shěn】费每【měi】人 280 元,高【gāo】级职务推荐费每人 150 元(其【qí】中副高推荐费由各中评委收取)。

(七)纪律要求。

凡【fán】是发现申【shēn】报【bào】材料中存在冒用他人业绩、 伪造继续【xù】教育记录【lù】、伪造公章及工程【chéng】业绩证明等【děng】职【zhí】称评审弄虚作假【jiǎ】行为,当【dāng】即【jí】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qǐ】 3 年内不得再次【cì】申报。

对申报人员所在【zài】工【gōng】作单【dān】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lǚ】行审核责任,发【fā】生申报人员【yuán】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jiāng】予【yǔ】以【yǐ】通报。

(八)申报时间节点。

网上个人申【shēn】报时间为【wéi】2022年7月20 日【rì】至9-21所【suǒ】在单位审核【hé】报送截止时【shí】间为9月15 日;

各市【shì】中评委和省直主管部【bù】门对于高级【jí】工程【chéng】师申报人员的审【shěn】核推荐截【jié】止时间为9-21,逾期不再【zài】受【shòu】理。

五、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jìng】专【zhuān】业【yè】高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yuàn】路【lù】117号省【shěng】生态环境【jìng】厅人事处

联系【xì】电话0571-28869026,0571-28869129。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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