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hǎi】外高层【céng】次引进【jìn】人才【cái】,当【dāng】前【qián】仍执行《广东省高层次留【liú】学 回国人员专【zhuān】业技术【shù】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高【gāo】校、科研院所、医院【yuàn】等 职称【chēng】自【zì】主评审单位,可根据省的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běn】单位海外【wài】高层次引进人才的职称 “绿色通【tōng】道【dào】”规【guī】定。
在我省企事业【yè】单位工作【zuò】的海外高层【céng】次引进人才【cái】,取得首【shǒu】次职 称前,可按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流【liú】程【chéng】申报职称。
根据《暂行 办法》,应提供【gòng】境外工作期间取得【dé】的业绩【jì】成果【guǒ】申报评审,外语、计 算机应用能【néng】力、继【jì】续教育等条【tiáo】件【jiàn】不作为评审必要条【tiáo】件。
回国后在 境内取得的【de】业绩成果不【bú】纳入该“绿色通道”评审的有效材料范围,可【kě】作为参考。